一十三代世家詩文薪火傳承執著堅守
四百五十年名人相望大師輩出一脈相傳
——文化部表彰“范氏13代詩文世家”頒獎典禮紀要
馬惠娣
2010年8月17日文化部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南通大學‘范氏詩文研究所’和南通博物苑‘南通范氏詩文世家陳列館’表彰狀頒發典禮”。中國藝術研究院眾多同仁以及首都多家媒體近百人見證和分享了這一盛況與殊榮。
南通范氏世家,自明嘉靖年間的范應龍到當代著名書畫家、學者、詩人范曾,綿延十三代,四百多年間薪火相傳、名家輩出,在詩文創作、雅集結社等方面均有很大影響。每世每代都留下詩詞文集,盡管其間多次遭遇“文字獄”的年代,但豈今仍有華章8000存世,形成了令人矚目的家族文化景觀。
本次頒獎,無疑,升華了我國非物質遺產的搶救與保護工作,即由工巧之技(技能、技巧、技藝)等諸多器物層面,向文化德品傳承(家風、詩風、文風)方面的關照。
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馬文輝司長主持了會議。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親自頒獎并發表感言。他說:“南通范氏家族人才輩出,十三代詩文不斷,絕非偶然。中國自古就有官學、私學、家學三大傳承系統,三者相輔相成、互為促進。范氏世家家學的傳習是一門學問,也是一種文化存在的形態。”他希望“南通大學范氏詩文研究所”與“南通博物苑范氏詩文世家陳列館”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進一步發掘和展示范氏世家詩文的藝術審美價值和內涵意蘊,為文化傳承和文化繁榮做出新的成績。
南通大學副校長周建忠在頒獎會上也發了言。他說:“450年代代詩人輩出,可謂薪傳火繼,雅頌不絕。尤其難得的是,這個世家以詩品、文品并重。秉承堅守氣節、勇為圣賢、愛國殉志、兼具豪俠氣與高士氣的良好家風。”其詩文特點是:“不作無病呻吟之語,不為刻紅剪翠之句,亦未見喁喁鬼唱之詩”,“有國魂在,有詩靈在,有家山風物、故人情懷”。范氏詩文:“挾長風以長驅,進則有豪俠氣,退則有高士氣,而儒家經世、禪家感悟、道家睿語,皆若散花之近維摩,不著痕跡。”
范曾先生在頒獎典禮上對“范氏世家”的文化精神傳承歷史作了簡要的回顧。他說,一個愛國學者必然要從愛自己民族的文化開始,而愛文化總是從喜歡中國詩文開始,優秀的詩文中蘊涵著我們民族的偉大精神。他說,屈原的《離騷》不是茍活者的哀吟,而是愛國者的浩嘆,吐露著不朽生命的芬芳。一個成年男子,一生只允許兩次哭泣:母親將歿,可痛惜于床幃之前;國之將亡,可悲苦于九廟之外。祖國的擔子需要男子的鐵肩,不稀罕你的眼淚。范先生說,我曾經給文化部部長蔡武、江蘇省委書記梁保華寫信道:我提倡南通范氏的詩學,非為私也,為公也;非為范曾也,為民族文化的傳承也。我把《南通范氏詩文世家》編印出來,是為了這份珍貴的遺產發揚光大。
范曾還字句鏗鏘地誦讀了家族先輩范如松的《作吏十規》。他說,范氏世家不是一個官宦世家,但當范如松的兩個兒子范鐘、范鎧將登仕途之際,范如松“憂其造福少而造禍多也”,乃以《作吏十規》示之,防微杜漸之苦心充溢在字里行間。
中國文化研究所所長、著名文化思想史研究學者劉夢溪在頒獎典禮上即興講話。他說,中華文化經歷漫長,作為一種家學傳承絕非易事,而精神血脈的傳承更是難能可貴。文化傳承一般有三種載體:學校、宗教和家族,而家族傳承不僅培育后代的詩文禮儀,而且德品氣節尤為重要。如范氏世家中有人要做官了,父親不是祝賀,而是以“十恥”告誡做官要勤政黎民、清風兩袖。《作吏十規》在今天仍意義重大,《光明日報》應該發表。話音未落,會場便爆發了熱烈的掌聲。劉夢溪言稱向范氏十三代詩人折腰。聞此言,會場里又響起會意的笑聲與掌聲。
據悉,范家在南通可查的第一代詩人是范曾的十二世祖范應龍,舉明經高第曾為直隸滄州府慶云縣令,但是這位深明于儒家經術的縣令,只為官五個月,就棄仕途而歸鄉里。慶云縣今屬山東省,尊儒的民眾苦苦挽留而不得。范應龍回到原籍后的行為,似乎可以作為他辭官的腳注。當他歸回故里,即取齋號“尊腰館”,尊的就是不為五斗米所折之氣節。
家學在中國文化與文明發展的歷史中是承上啟下的傳承機制之一,其中的家風、家訓、詩文之風,凝聚和折射了一個家族的德品、節氣、格調。如果說輝煌的中華文化是一條歷史的長河,那么家風、家訓、詩文之風則是奔向長河的涓涓溪流。因此,華夏大地不乏世代詩文傳承之家族。歷史上,凡國泰民安之世,必有家學詩文之繁茂。值中國新時代文化發展與繁榮之際,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弘揚并重之際,褒獎這“詩禮書香瓜瓞綿長的13代詩文世家”實乃踐行真正的文化強國之舉。此番頒獎其意義大概在此!
馬惠娣
2010年8月26日
附:范氏家族《作吏十規》
《作吏十規》
一、為民父母,不能培養元氣以遺子孫,最可恥;
二、依托權門,一旦失勢,以至十目十手之指視,最可恥;
三、地方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最可恥;
四、宦游無窘于難,天道好還,此往彼來,最可恥;
五、地方善政不能舉,逢迎上官則恐后,最可恥;
六、眼前百姓即兒孫,而任情敲撲,最可恥;
七、小民無知誤蹈法網而問官不察,棰楚之下何求不得,最可恥;
八、為民父母者,第一戒貪,貪則心昧,而書役借此挾制舞文,其禍可堪言哉?最可恥;
九、天下事,誠與偽二者而已,誠則無不明,而偽則立敗,最可恥;
十、作官須知進退,若老馬戀棧,阿時殃民,必致身敗名裂,辱及君親,最可恥也。 |